全景网7月1日 哈高科(600095)周三盘后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普尼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双方于2015年7月1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年利率为11%,按季度支付。
哈高科表示,公司董事会认为:向普尼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帮助普尼公司尽早完成60兆瓦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线也可使公司间接受益。(全景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5-07-01/600095_20150702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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