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15-03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6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金海军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5-031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金海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对金海军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拟推举罗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5-032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磊,中国公民,男,1967 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车间主任、设备处副处长、设备处处长,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编号:临2015-031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以35万吨/年高档包装纸板核心生产线设备及20万吨/年板纸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租赁期限3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35万吨/年高档包装纸板核心生产线设备及20万吨/年板纸部分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金融租赁业务,本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租赁期限为3年。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3、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5、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4、租赁标的物:35万吨/年高档包装纸板核心生产线设备及20万吨/年板纸部分生产设备;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6、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计3年(36个月);
7、年租息率: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公布施行的1-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含税);自租赁标的物起租日所在年的次年开始,租赁息率应在该次年及随后每年根据当年1月21日当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公布施行的1-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准利率”),以及承租方和出租方约定的计算方式进行同方向、同比例调整;
8、手续费:该笔租赁物转让价款1.5%的手续费;
9、押金:该笔租赁物转让价款15%的押金;
10、租金支付期间:共计12期;
11、租金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季度末支付;
12、担保方式:由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和承租人的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出具的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函。
四、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筹资结构。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66证券简称:博汇纸业公告编号:2015-03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15日
至2015年7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5-030号、临2015-031号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除了持有上述证件外,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33—8539966 传真:0533—8539966
邮编: 256405
联系人:刘鹏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