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起始日期为2015年4月1日。
●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29,015万元。
一、概述
为了公允、恰当地反映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信息,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实现实物成新率与账面成新率的统一,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等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鉴于公司持续加大固定资产定期检修和技术改造力度,对房屋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对设备及生产线进行维护保养,不断提高设备的使用性能,明显延长了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客观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提升固定资产运行效率,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绩效,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等相关规定,并参考钢铁行业内其他可比公司的折旧政策,对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起始日期为 2015年4月1日。具体调整如下表: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35-40
3
构筑物
20-25
3
机器设备
5-14
3
运输设备
8
3
电子设备
5-12
3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后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
25-40
5
构筑物
25-40
5
机械设备
14-22
5
运输设备
8
5
办公及其他用具
5-12
5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前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无需追溯调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29,015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必要和合理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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