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编号:临2015-036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共3人,参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长、吴文晖二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2款的规定,上述二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董事会依照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办理以上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陈长、吴文晖二人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00股,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编号:临2015- 035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黄新女士、张建英女士、赵晶女士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计划于2015年7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二项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编号:临2015- 037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陈长、吴文晖二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上述二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2013年3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3年5月24日,授予数量为14,600,000股,授予人数为81人。公司于2013年5月31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4、公司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一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2,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26日。
5、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已满足,第二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65,000股,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25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
1、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美克家居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调整
(1)201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一)款的有关规定, 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91元/股调整为2.76元/股。
(2)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一)款的有关规定,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6元/股调整为2.61元/股。
3、回购注销的程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五节(三)款的规定:“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交易所申请解锁该等限制性股票,在解锁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激励对象并于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相应股份的过户;在过户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
4、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上述二人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000股,占全体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4,065,000股的3.1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46,462,419股的0.02%,回购价格为2.61元/股,公司需支付回购款328,860元。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公司激励对象陈长、吴文晖二人因个人原因而辞职,上述二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9 名董事中的 3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上述辞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长、吴文晖二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节(二)、2款的规定,上述二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董事会依照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办理以上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股东大会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陈长、吴文晖二人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6,000股,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美克家居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美克家居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美克家居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五、备查文件
1、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编号:临2015- 038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因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需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5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议案,陈长、吴文晖二人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公司将回购上述二人持有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6,000股,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4646.2419万股减少到64633.6419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64646.2419万元减少至64633.6419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邮编:830011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时间:每个工作日的10:00-14:00;15:00-19:00
3、申报时间: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8月6日
4、联 系 人:黄新、冯蜀军
5、联系电话: 0991-3836028
6、传真号码: 0991-3628809,3838191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编号:临2015-039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详见2015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以及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26,000股限制性股票事宜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会从64646.2419万股减少到64633.6419万股,注册资本将会从64646.2419万元减少到64633.6419万元,具体减资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
鉴于此,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修订后内容如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64633.6419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633.6419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4633.6419万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337 证券简称:美克家居公告编号:临2015-040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9日 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9日
至2015年7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6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37
美克家居
2015/7/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5年7月8日下午19: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5年7月8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
联系人:黄新、冯蜀军
电话:0991—3836028
传真:0991—3628809、3838191
邮编:830011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7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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