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5年6月8日,部分网站传播"深圳大疆无人机借壳山西三维"的消息,消息表示:山西省拟将山西华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大疆创新;公司现有全部资产和负债将剥离给阳泉煤业集团,剥离后公司将更名为"山西大疆无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将由深圳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主营业务将由原来的化工化纤变更为高新设备研发制造;传言相关消息为援引香港媒体《大公报˙内地公司重大观察》的报道。
同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微博]《关于对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 242 号),要求公司核查说明相关传闻是否属实。
二、澄清说明
上述传闻不属实。
1、本公司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针对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同深圳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接触并讨论借壳山西三维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到目前为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3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2、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包括股权转让、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和重大资产重组等在内的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3、我公司同时关注到:2015年6月8日,大公网发布澄清公告《澄清:大公报未报道"深圳大疆无人机借壳上市"》指出:"网络上流传的所谓香港《大公报·内地公司重大观察》报道深圳大疆无人机借壳山西三维一事,经调查,《大公报》未发布与此主题相关的任何消息。同时,经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核实,该新闻为虚假报道。"
三、必要提示
1、根据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亏损1.8亿元。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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