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岳薇
工大高新(600701)今日公告,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决定终止受让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厦门国际银行1.5%的股权。
2014年4月8日,工大高新与工大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自筹资金1.8亿元受让工大集团持有的厦门国际银行3000万股股权,占厦门国际银行总股本的1.5%。
然而,工大高新近日被厦门国际银行告知,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由于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1467.76万元,不符合厦门国际银行本次增资扩股法人资格要求,也不具备成为厦门国际银行股东的主体资格。
经与工大集团协商,双方签署了终止协议书,同时收回已支付给工大集团的股权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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