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除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6月5日、6月8日、6月9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发布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目前,该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按年初经营计划推进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以能力提升为抓手,加快城建业务转型;以产品开发为龙头,加快纺织业务升级;产业投资板块积极依托合作或管理的产业基金,进行产业投资,未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4、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书面询证,除已披露的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除已披露的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外,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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