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04月25日 04: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5 年3月19日在上交所[微博]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5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㈠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㈢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㈣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4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塘沽区津港路99号)

   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4月29日

   至201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㈥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通过议案,已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㈠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㈡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㈢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㈣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㈤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㈠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㈢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4:00)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㈠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㈡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津港路99号

   邮编:300461

   电子信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电话:(022)25706615

   传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李静波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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