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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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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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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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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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和日益激烈的竞争态势,坚持市场导向,量化细化基础管理,加大管控考核力度,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实现利润总额92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40万元。2014年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夯实安全根基,实现稳定运行
加强安全教育,尤其是加大对新建项目、关键岗位、重要岗位“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的培训力度,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加强设备、工艺、操作、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确保了生产运行各环节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加大专业化安全检查力度,对电器仪表、压力容器、消防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类别进行分析,找准病因,严抓整改。
2、及时统筹产供销,充分发挥产能
根据主导产品工业丝、帘子布的市场需求差异,充分利用每天的生产经营例会,统筹协调产供销方面的各种问题,科学安排组织生产,降低了生产运营成本,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3、推进精益化管理,降低成本费用
将精益理念贯穿到采购、生产、物流等各个领域,从产量、质量、安全、工艺、新产品研发、设备技改等方面入手,全面推进精益化管理,成本费用明显下降。
4、改善产品品质,提升产品竞争力
面对严酷的市场竞争,公司从改善产品品质提升竞争力入手,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努力打造高品质差异化产品,积极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5、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发展潜力
公司东厂区"退城进园"产业升级项目新增设备已全部订货完成,并陆续到货。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2万吨高性能浸胶帘子布项目8000吨捻织填平补齐工程建成投产。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三期5000吨项目2000吨填平补齐工程部分设备已经到货,正在安装。
6、积极推进资产重组,完善尼龙化工产业链
2014年,为构建本公司完整的尼龙化工产业链,逐步实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化工产业资产的整体上市,减少关联交易,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积极履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吸收合并原中国神马集团时所做出的承诺,本公司收购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45.72%的股权,并以现金对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最终取得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关于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入上市公司事宜,2014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的规定,承诺在未来两年内解决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由上市公司采取适当方式、选择适当时机完成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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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8614万元,比上年下降14.6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97617万元,比上年下降11.03%,其他业务收入890997万元,比上年下降16.97%。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含有未处置的氯碱发展的股权,2013年7月以后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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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482610万元,占总销售额的32.42%。
3成本
(1)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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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674858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8.57%。
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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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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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情况:
一、浸胶布布头收缩攻关
1、目的:开发使用新型低收缩机头布纱和低收缩缝纫线、低收缩垫布,降低浸胶布布头收缩率。
2、进展:本项目2014年已完成。开发了新型机头布纱,使机头布幅宽增加,最大限度减少机头布收缩对产品质量的影响;低收缩缝纫线、缩水垫布的开发,消除了近木轴处帘布两侧起卷成型不良、发生边劈的问题;对部分品种的过渡布长度进行减短2-7m调整,减少了浪费。
二、自动配胶系统装备及工艺开发、应用
1、目的:解决以往浸胶液开放式调配受室温影响较大、配制的胶液批次之间的一致性较差的问题,提高浸胶布质量。
2、进展:本项目2014年已完成。本项目实施后,实现了浸胶液调配的自动控制和恒温控制,保证了胶液各项指标的精准度和胶液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提高了浸胶帘子布质量的稳定性。
三、细旦丝工艺技术攻关,提高A级品率
1、目的:针对公司生产的尼龙66中低旦丝存在毛丝多、底色偏黄、筒子间色差明显、白度波动大、防黄变性能差等状况,解决该类产品A级品挑出率偏低的问题。
2、进展:本项目2014年已完成。通过优化聚合配方和纺丝各项工艺参数以及强化设备管理,提高了原丝生产的可纺性和均匀性;研究开发了新型组件滤材和喷丝板,改善纺丝组件过滤效果。2014年细旦丝A级品挑出率同比提高4.33%。
6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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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全年累计实现利润9264万元,与上年同期8724万元相比增加540万元,主要原因:1、因可比产品成本变动增利8677万元;2、因销售费用变动减利402万元;3、因管理费用变动减利1522万元;4、因财务费用变动减利4647万元;5、因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减利797万元;5、因投资收益变动减利13万元;6、因营业外收支变动减利756万元。
(2)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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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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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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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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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共开发高附加值特制新产品30个品种,其中11个品种已实现批量化生产,客户认可率100%;成功开发出尼龙6地毯丝,获得客户认证;通过改进机头布纱、低收缩缝纫线和缩水垫布,解决了布头收缩的历史性难题,去除或减短了过渡布使用量,每年可节约220万元;进行了国产关键原材料开发应用;申报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公司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1,895,092,732.92元,比上年度增加273,623,463.06元(上年度末为1,621,469,269.86元),增加幅度为16.88%,主要原因:1、收购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增加长期股权投资160,153,564.67元;2、对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增加长期股权投资34,161,633.90元;3、取得河南省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79,783,927.22元;4、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金红利冲减长期股权投资2,800,000.00元;5、确认河南省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公积2,324,337.27元。被投资单位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部分。
2、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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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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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发布了八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经公司201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按照规定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
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本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包括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至递延收益,将应交税费中待抵扣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将预付账款中的工程款和设备款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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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 年末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收购取得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公司合并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
4.4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王良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0股票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0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1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 实到7人,董事巩国顺先生、独立董事董超先生分别委托董事王良先生、独立董事赵静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530,695.3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2,579,517.38元(母公司报表口径)。
鉴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截止2014年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1,823,264,222.6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2015年度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聘期一年;不再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咨询。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审计工作尽职尽责,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大量建设性建议和帮助,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止2014年底有注册会计师1621名,从业人员6800余人,服务的范围包括审计、税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业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并在2010年获得首批H股审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服务上市公司客户逾300余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较高的声誉,是全球第五大国际会计网络BDO国际的中国唯一成员。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15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5-004)。
本项议案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郑晓广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5-00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公司收购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增资事项已在2014年11月用中行平顶山分行短期流资借款交割完成。目前公司银行借款大多为短期借款,为改善贷款结构,公司决定以持有的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作为质押,向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五年期(利率为基准利率)专项并购贷款8500万元,用于置换到期的短期借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为了减轻还贷压力和降低利息成本,拟以自有土地、三期房产和8000万元设备(账面原值)为抵押向德国DEG银行申请6年期贷款900万欧元。为支持该公司发展,公司同意其申请上述抵押贷款。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0股票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0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的认可,并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王良先生、万善福先生、巩国顺先生、张电子先生、郑晓广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297960万元,实际交易总金额为339185万元,具体交易明细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
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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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
1、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8日,位于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616号,注册资本1100万元。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安装和销售高低压开关设备、机电设备、防爆电器、自动化设备、LED节能灯及配件等。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注册资本3亿元,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10号9层904号,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平顶山神马鹰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420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经营范围:包装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4、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注册资本1943209万元,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主要业务为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等。
5、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3日,注册资本3380.30万元,住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石化纬六路口,经营范围:浸胶生产各种帘子布、帆布、帘子线等。
6、平顶山神马化纤织造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产品为:工业帆布和民用布。公司拥有最先进的瑞士苏尔寿阔幅片梭织机18台,化纤帆布年生产能力达4000吨;有1515×75寸宽幅织机128台,民用布年生产能力400万米。
7、平顶山神马材料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注册资本350.9万元,公司自1984年成立以来,历经多次改制和近二十年的滚动发展,形成了以尼龙66产品,纸制品和木制品为主业的三大系列,20多个品种的生产规模,其主导产品年生产能力:尼龙粒子1800吨,锦纶66缆绳800吨,棕丝子口布250吨,高速纺螺旋纸管500万支,纸塑三复合包装袋4000万条,铝箔袋和环保袋1000万条,木轴5万根,木托盘5万块,木法兰6万块,中高档纸箱50万个。公司通过了GB/T19001-2000、GB/T24001-2004、GB/T28001-2001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8、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12月26日,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开发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32,311,960元,本公司占尼龙化工公司49%的股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占尼龙化工公司51%的股权。主营业务:生产和经营尼龙66盐及深加工苯系列产品、环己烷、己二胺、己二酸、色母粒及相关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化工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和经营。
9、平顶山市三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2日,注册资本12245万元,住所:平顶山市轻工路中段,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与销售。
10、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注册资本350,509,100元,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东段南4号院,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山工程等。
11、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文锦广场文安中心2209室,经营范围:销售帘子布、产业用布、工业丝、民用丝、地毯丝等。
12、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住所: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6号301室,经营范围:销售安全气囊丝产品和其它产品。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为保证本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双方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较多的日常关联交易。近年来,公司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下一步,公司将继续采取相关措施,努力降低关联交易金额,增强公司独立性。总体上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董超先生、赵静女士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0股票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0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依据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下发的《关于调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平公管文[2015]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从2015年1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按工资总额的12%调整为5%。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2015年预计增加本公司利润总额2,200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10股票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5年4月23日在公司北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会主席王玉女士委托监事余清海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0810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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