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2015年4月1日,公司公告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3%以上股东提出临时议案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增加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2015年4月17日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15:00至2015年4月17日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5人,代表股份120,740,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5人,代表股份3,753,9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19,905,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1人,代表股份835,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721,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反对36,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弃权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705,1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反对11,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23,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18,6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06%;反对1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弃权23,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6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 %;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1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2%;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 %;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1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2%;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1%。
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 %;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1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2%;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1%。
8、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 %;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1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2%;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20,697,8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 %;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711,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87%;反对12,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32%;弃权3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3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