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5年04月16日 02: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4月13日、4月14日、4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5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厦门国际银行增发股份的议案》,相关《对外投资公告》及《对外投资进展公告》等公告已分别于3月20日、4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2、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除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函询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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