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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股份签署企业年金受托及委托管理合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4:29 中国证券网
本网讯(上海证券报马婧妤)记者26日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中交股份已与平安养老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华夏基金、博时基金等机构签署企业年金受托及委托管理合同。 根据合同,此次企业年金计划,由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担任受托人,交通银行担任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华夏基金、博时基金和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共同担任投资管理人。该企业年金计划将涵盖中交股份总部及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地区各子公司的9万多名员工。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交股份表示,该合同的成功签署,对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形成公平合理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员工潜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等方面均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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