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 03:31 华龙网-重庆晚报

  

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出台

  创业板推出已进入倒计时

  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21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该办法对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创业板的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现状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并上市,仍需达到规定的条件,以保证创业板的风险基本可控。

  证监会表示,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创新特点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设置上,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人数较主板发审委适当增加,并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

  另外,创业板进一步突出保荐人的作用,加大市场约束。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作用,在企业成长性、自主创新方面,要求保荐人出具专项意见;在持续督导方面,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

  对于创业板企业的保荐期限,管理办法要求保荐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相关要求将纳入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截至3月31日。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后发布实施。届时,证监会将根据该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据新华社

  拟上市公司

  所需条件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

  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公司在创业板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创业板与主板的区别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

  美国的纳斯达克是创业板市场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培育了美国的一大批高科技巨人,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思科等等,对美国以电脑信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以及美国前几年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据半月谈

  创业板能给投资者带来什么?

  创业板需要投资者的参与,就必须面对能给投资者带来什么的问题?

  创业板的开设给创投资金或风险投资资金提供了一个套现的机会。时下的中小板由于高管的接连套现被戏称为“套现板”,这种套现对于创业板来说将会更加普遍。作为风险投资资金来说,它们当初之所以承担一定的风险把资金投向那些还处在创业阶段的企业,为的就是有一天能够以更高的价格来套现。因此,一旦创业板真的推出了,而有关的企业又上市了,那么这些风险投资资金的套现将是不可避免的。这实际上也是创业板开设的目的之一。

  创业板的开设还可能为市场上的投机力量创造一个投机炒作的机会。一方面,创业板公司的流通盘都很小,股价很容易被操纵。另一方面,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门槛降低,上市公司的业绩参差不齐,因而市盈率指标对于创业板来说,并没有太多的参考意义。

  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创业板意味着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一来由于公司上市的低门槛,公司质量难免参差不齐;二是在“高成长”名义下的市场投机炒作不得不防;三是风险投资资金及公司高管的套现可能引起股价波动;四是管理层监管经验有待进一步丰富。而这种种情况,实际上早就已经体现在其他国家与地区的创业板之中。有些创业板市场由于没有很好解决上述问题,在市场建设过程中遇到重大挫伤。对于国外创业板的这些教训以及投资者所蒙受的损失,相信股市管理层一定会予以高度的重视。据上海证券报

  中国创业板大事记

  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中国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

  1999年1月,深交所向证监会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

  2000年4月,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

  2000年5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的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

  2000年10月,深市停发新股,筹建创业板。

  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2007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据新华网

  网络编辑:甘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