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薪酬的澄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886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08-008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薪酬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个别媒体刊登公司如下信息“国投电力年报披露员工仅38人 人均年(收)入1100万?”,上述信息有误,为避免误导投资者,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现澄清如下: 根据公司2007年年报,公司员工总数38人,统计口径为母公司人数。公司为控股型投资公司,合并口径对应的员工数还应包括控股子公司员工,对应员工总数为3209人。 有关媒体引用的公司年报附注(六)合并会计报表附注22、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额应为361,497,206.60元,对应职工3209人,职工薪酬年人均支付额应为11.26万元。 职工薪酬的范围包括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其他等,每项的具体数据年报中已有明确披露。 以上相关情况,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2008-009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现场会议在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0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士栋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46716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在提取盈余公积、按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调整后,国投华靖公司2007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为245,868,495.66元。 根据公司200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公司在2010年以前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50%的原则,拟向全体股东现金分红122,934,247.83元;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054,628,3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红利1.16元(含税)。 表决结果为:同意466916213股;反对248788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完成配股后,2007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总股数由813,491,652股变更为1,054,628,336股,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须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原文条款: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3,491,652元。 3.1.6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813,491,652股。 修改后条款: 1.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4,628,336元。 3.1.6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1,054,628,336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467165001股;反对O 股;弃权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4)118号文《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姜绍俊、王珠林和唐伟分别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对就任以来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刘翔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