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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9日以专人及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9位董事。会议于2008年3月20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为保证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松桂园支行申请陆仟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在授信期间根据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使用该项授信额度。大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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