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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01:4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72900943股票简称:开开实业 开开B股编号:临2008-001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31日上午9:00在上海市海防路429弄100号1号楼四楼(上海市旅游培训中心报告厅)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7 人,代表股份79,976,5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122 %,其中: B股流通股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 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才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出席了本次股东年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制定<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A股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B股股东

  0

  0

  0

  0

  0

  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A股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B股股东

  0

  0

  0

  0

  0

  3、审议《关于建立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A股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B股股东

  0

  0

  0

  0

  0

  4、审议《关于新任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A股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B股股东

  0

  0

  0

  0

  0

  5、《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A股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B股股东

  0

  0

  0

  0

  0

  6、《关于公司退出持有上海亚创控股有限公司13.40%股权的议案》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A股股东

  79,976,594

  79,975,974

  0

  620

  99.9992

  B股股东

  0

  0

  0

  0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年会的全过程经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国耀、俞剑彬律师见证并出具《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2007>沪国律项字第10-6 号)》。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年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文件资料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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