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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2:5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编号:2007-003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0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3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陈青松委托董事汪伟、董事张维君委托董事刘钧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关国亮主持,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对2006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预算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05,610,603.31元,经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06,939,181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后净利润数做为利润分配基础。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61,060.33元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2,162,238.76元(含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司拟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561,060.33元,其余利润不进行分配,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续聘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简介附后),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65万元人民币,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另行支付。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关于全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全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一项审议事项中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以及第四项、第五项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B 编号:临2007-00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4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3日以传真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李亚良委托监事王继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继惠主持,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6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监事会对董事会各项审议事项无异议,对《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摘要和境外报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监事会认为,2006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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