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啤大股东收购法人股备战股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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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8月31日 01:45 新京报 | |||||||||
青岛国资委持股比例升至32.76% 本报讯(记者胡红伟)青岛啤酒昨日公告,第一大股东青岛市国资委,通过协议转让和信托两种方式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2.2%的法人股收购。 公告称,2006年8月29日,青岛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
另外,国信还委托独立第三方山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信托方式,再从中银信购买其持有的0.2%青啤股份。上述两次所转让的法人股共计2925万股,转让后大股东青岛国资委持股比例上升至32.76%,比第二大股东AB公司持股比例高出5.76%.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方资产和中银信均不再持有青岛啤酒非流通股股份。 世纪证券分析师秦雪青分析,青岛啤酒目前比较倾向通过增持股份再转送的对价形式,但此次2.2%比例的增加显然不足以规避原有风险,收购法人股的动作肯定还将继续。目前可供收购的股权还有建行青岛市分行,及青岛华青财务有限公司两家持有的法人股股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