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试行尖峰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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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 08:24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尹涛 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日前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电力需求侧价格管理,逐步试行尖峰电价,建立上网环节与销售环节峰谷电价联动机制。 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加强对电力市场供需情况和负荷特性的调查了解,进一步研究完
国家发改委还要求煤炭、电力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电煤价格调控措施,煤炭企业不得超过规定幅度提高煤价,也不得变相提价。煤炭、电力企业不得因为价格协商不一致而停止供煤或停止发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