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机制道德风险与市场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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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18:36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救市”意味着投资者不需要承担投资失败的后果,这样一来,就不可能指望他们有理性的市场行为,也不可能指望他们的行为会产生对社会有益的后果 □ 李剑阁/文 前不久,我们和世界银行一起,邀集国内外专家,研究金融稳定和风险防范问题。对
他们认为,赔偿起付的10万元相当于中国年人均GDP的12倍(大约是城市年人均GDP的7倍),而且在此之上以90%赔付不封顶。尽管机构存款不享受这一政策,但应当说这是很高的赔付水平。欧盟存款保险计划赔付仅为2万欧元,比欧盟年人均收入还要低(意大利比较特殊,最高赔付上限达到人均10.33万欧元)。以“慷慨”著名的美国存款保险计划也仅为10万美元,相当于年人均GDP的2.8倍。 中方专家解释说,中国居民总的来说还不富裕,有相当的储蓄和投资是为了用于养老、医疗和子女教育,而且金融资产形式单一,承受风险的能力小。政府原来对个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是100%赔付的,这次改为有折扣的赔付,已经作了艰难的努力,是很大的历史性进步。这对于投资者建立风险意识的作用是不应低估的。对于中方专家的说法,外方专家默然,但似乎并未释然。 不过,与会中外专家达成的共识还是主要的。大家一致认为,即使政府作出最慷慨的赔付,也只能针对居民在金融机构的储蓄类资产,如银行存款和证券交易保证金。绝对不能把政府的赔偿责任扩大到居民的交易亏损方面。从根本上讲,化解危机的最好方法,不是过分保护存款者与投资者,而是要事前揭示风险,加强危机防范的审慎措施。 在股票市场下跌时,政府“托市”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普遍救助。国际经验表明,普遍救助的政策不仅带来巨大的财政成本,而且会扭曲风险承担主体的激励机制,带来长期负面的道德风险。 就股价波动而言,政府不应当简单地抑制,而应看到股价背后存在的体制缺陷。即使德国“新市场”综合指数在2002年关闭前的两年半时间内下跌了96%,同期美国纳斯达克指数下跌了80%,两国政府也没有出手阻挡市场的调整。 问题是,直接受股价下跌影响的阶层往往是具有话语权的利益团体,有力量游说政府给予补偿。而有些监管部门存在着道德风险。他们直接面对倒闭机构债权人和市场失败者的指责和抗议,往往倾向于以纳税人承担的最终成本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从而把市场压力分解和扩散到政府其他部门。 至今,除了在亚洲,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设立官方的“托市基金”;即使在异乎寻常的压力下偶尔为之,经验亦表明,依靠政府买卖来平抑股价波动,收效甚微,弊多利少。 香港货币当局在与少数国际炒家的对抗中采取了干预股市的政策,但那是一场捍卫港元和香港的绝地反击。在20世纪90年代,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都有官方“托市”的案例,但大量后续分析表明,这些政策在扭转股市行情上收效甚微,且往往被深深套牢。这些监管当局在集中力量直接干预股市时,忽略了一些领域的持续改革。事实上,这些改革虽然间接发挥作用,但对抬升股价更为有效。 市场经济中,投资有成功,也有失败。如果投资者不需要承担投资失败的后果,就不可能指望他们有理性的市场行为,也不可能指望他们的行为会产生对社会有益的后果。当监管部门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投资者的激励机制被扭曲,一个健康的市场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任何国家建立市场的过程都不可避免存在某些政策失误和缺陷。历史反复证明,只要这些政策当时是公开的、普遍实施的,政府就难以承诺对过去的失误和缺陷给予赔偿。因为政府的钱说到底还是由纳税人负担的,而且这会从根子上摧毁市场经济自我负责的基本原则。而且设想中的赔偿是无法量化和规范的,特别是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欲望,更不可能做到公平。况且,投资者把主要精力放在与政府讨价还价的博弈上,多年市场教育出来的投资理念和估值标准就会毁于一旦。因此,如果为了平息怨气,甚至为了制造“牛市”,即使出于良好的道义考虑,企图用任何赔偿的办法安抚投资者,那么有可能是在纠正一个扭曲的同时造成更大的扭曲,给市场留下无穷的后患。 有观点认为,救助和赔偿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但是应该看到,普遍救助是一种成本极其高昂的措施。大量的金融资产实际上是相对富裕的人群持有,往往只需要仅占总救助成本极少的比例,就可以很好地扶助贫困弱势群体。普遍救助通常具有“累退效应”,因此会进一步恶化收入分配状况,激起民众更为广泛的不满。这是在决策过程中必须慎重考虑的。-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