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股改方案调整的意见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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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0:17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独立董事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的意见函 本人作为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冷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的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
1、自大冷股份董事会于2005年11月28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后,大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应广大流通股股东的要求,非流通股股东经过反复论证后,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并由董事会做出公告。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一步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修订;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独立董事签名:吕中立、王栋、张贵乐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