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000960)澄清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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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8:2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2005年10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了《股东诉讼引起证监局调查,锡业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很可能被立案》的文章,鉴于该文章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锡业股份特郑重声明如下: 至2005年10月20日止,公司未收到云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受让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权事宜的立案调查通知。
公司收购上海鸿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巨晖矿业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权,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保有资源储量,提高资源自给率,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针对文章中所述内容说明如下: 一、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颁发的证号为4300000410602的《采矿许可证》载明的权利人为郴州裕丰矿业有限公司。有效期自2004年12月至2009年12月,开采矿种为锡矿。公司认为,采矿权的期限是以地矿部门所发的采矿权许可证所注明的起始时间为准,并不存在任何与有关政府文件不符的地方。 二、14年是矿山服务年限,而采矿权证所表明的5年为该许可证所允许开采的年限。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采矿权证期满后,采矿权人可申请续展。所以,前述两个时间并无矛盾冲突之处。 三、2003年4月22日,裕丰矿业与湖南地质勘察院签订《探矿权转让合同》,双方协议作价500万元,裕丰矿业以有偿受让方式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