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鹭药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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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 08:3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双鹭药业(资讯 行情 论坛)27,000,000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64%。新乡白鹭于10月14日接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同意新乡白鹭参股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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