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生科应退市 保荐人和发审委无法防止造假

2013年05月15日 10:12  新浪财经 微博

  文/新浪财经评论员 老艾[微博]

  造假上市是最恶劣的欺诈行为,这种公司还继续留在市场里,相当于变相鼓励。管理层应让万福生科直接退市,退还募集资金并双倍赔偿投资者损失。现有体制下,保荐人和发审委防不住造假,必须加大事后追责,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索赔的股民发家致富。

  万福生科造假上市处罚结果出来之后,各方反应不一,除涉案的当事主角外,对投行业的影响也不言而喻。一投行人士称他在这个行业摸打滚爬有十年了,但从来没有像现在压力这么大,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生怕自己参与的项目也突然爆出丑闻。

  笔者以为,万福生科事件,做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遭受重罚,而本不够上市资格,却依靠造假上市的万福生科却可以继续保留上市资格,其实是远远不够的。

  以2012年香港市场造假上市的洪良国际造假案件最终处理来看,保荐机构兆丰资本牌照被吊销,但最大责任方洪良国际不仅被港交所勒令退市,而且要回购其IPO之时发行在外的5亿股股票,该金额甚至大于其在IPO时所募集的资金净额。

  证监会为什么不让万福生科退市?

  证监会和深交所应直接终止万福生科上市资格。证监会称根据相关规定万福生科不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虽然目前《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并没有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严重造假即直接终止上市条款,但是,管理层完全可以借万福生科事件将退市规则进行修改,否则这将成为永远的漏洞,迟早有一天得补上,因为万福生科不是第一个,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造假上市者。  

  证监会之所以不终止万福生科的上市资格,无非是综合了方方面面的因素:

  首先万福生科已经上市接近两年,已成为一家公众持股公司,股东人数接近万人,退市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人、事、财,不仅影响巨大,而且非常繁琐,还不利于社会稳定,只要在现有的制度下能解决,管理层就不会轻易开这个先河。

  其次不排队利益相关群体进行公关,比如深圳市领导率平安高层进京公关,万福生科所在的湖南政府领导不排除也有相同举动,更不用说在万福生科上市之前就低价入股的机构和个人了,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方。

  发审委和保荐机构能防止IPO造假吗?

  还是回到发审制度本身,发审委,指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在中国企业漫漫上市之途中,发审委是最后的,也是最具决定意义的一站。《证券法》规定了发审委作为股票发行上市的最终审核人的法律地位。它是股票发行上市采用核准制的标志之一。

  但我们看到,从绿大地到万福生科,再到海联讯,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司被屡屡曝光造假,客观说明发审委审不出造假。

  目前的审批流程是存在问题的,在最重要的审核环节,发审委也只是根据报上来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就靠几十分钟,看看招股书,问几个问题,发审委也没有火眼金睛,能发现里面存在的造假问题吗?何况是面对数百家企业的申报材料,发审委如何能在有限的人手、有限的时间,又不做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呢?

  目前主板发审委委员为25人,创业板发审委为35人,但目前排队的IPO企业高达700多家,在人员、精力、专业背景有限的情况下,让二三十个发审委委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发现申报材料中的问题,这种审核制度是设计给“神”的,而不是设计给“人”的。

  为什么万福生科能被查得原形毕露,那是因为它已经被立案了,动用了公安刑侦的手段才查得让企业无话可说。而目前抽查的一些企业,也可以用这种手段,但几百家全都如此核查一遍,那是不可能的。

  我们看到,证监会也不愿再为上市公司背书,不再保证上市材料的真实性。既然这样,何不借这个机会进行制度变革,把审核制改为备案制,不仅减少了利益寻租,还由于上市数量的增加,使新股的市盈率大大降低,解决困扰多年的三高问题。如果上市溢价大大减少,上市可能会成为一个不划算的买卖,也就不会再有那么多企业挤破头来上市了。

  投行等保荐机构能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吗?也不一定,他们无非是更多的进行实地调研,把帐看得更仔细些,对企业了解的更深入一些。但如果有些事情企业刻意隐瞒,也不是他们想查就能查的。比如银行的资金来往,比如和当地企业错踪复杂的关联交易,比如和政府的种种关系……由于IPO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重点政绩,政府部门只会向着企业,让企业先上市了再说。

  加大事后追责 用最严厉惩罚威慑造假者

  既然这样,就要通过加大事后追责的方式解决造假问题,一旦出现造假上市,就像香港那样,不仅吊销保荐机构的牌照,还要勒令企业退市,退还所有股东的募集资金,并赔偿股民的损失。

  这一次平安证券将三亿元交给投资者保护基金对股民进行先行赔付,正契合了笔者此前的观点,我们看到,虽然有投资者保护基金,但却很少用在投资者身上,基金虽由券商缴纳,但本质上却是由投资者通过佣金间接缴纳的,应该最大程度地用在投资者身上。特别是当投资者利益受到侵犯时,普通股民很难有能力去进行诉讼。

  此时投资者保护基金应该出钱出力替所有股民进行集体诉讼,甚至可以对受害股民进行先行赔付。

  笔者此前也曾写过一篇文章,“要让造假上市者倾家荡产,索赔的股民发家致富”,如果能加大退市力度,建立完善的执法制度,通过严刑峻法来惩罚造假者,那么造假上市问题终究会逐渐得以解决。

  管理层一直在强调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而造假上市是性质最恶劣最严重的事情,我们希望管理层拿出诚意,借万福生科事件开启新股改革,对旧有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革新。

  造假上市属于最恶劣的欺诈行为,是对证券市场诚信的极大打击,如果这种公司还继续留在市场里,就相当于变相鼓励造假上市。因为其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惩罚,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公司铤而走险,前赴后继地不择手段去上市圈钱。

  因此,管理层有必要让万福生科直接退市,不仅退还全部的募集资金,还要双倍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我们去商场买到假货还可以获得双倍赔偿,为什么在这里就不行呢,要知道买到假股票和假货的性质是一样的,而且股票下跌带来的损失比买到假货还要大。

  不加大惩罚力度,就不足以威慑造假者,更无法树立起一个诚信的市场,管理层提倡的价值投资也就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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