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周末金证券
金证券记者 李砾
6月3日,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思维)主板发审过会,上市在即。但公司第一大股东李立却在筹备上市期间因病过世,引发业内对拟上市企业老板健康问题的关注。
“河南思维顺利过会,算是很幸运了。这让我想起宁波建工跟盛通股份,前者是过会7个月才发行上市,后者则是等了三年重新上会。”北京一位投行人士向《金证券》记者坦言,现在做项目,不能只盯着公司财务经营,老板或公司核心人员的婚姻状况、健康问题都得顾及。
上市关键期突然过世
成立于1998年4月的河南思维,由胡克、李欣、李立、王卫平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每人持股25%。到了2013年年初,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李立、李欣、王卫平分别持股33.34%、23.33%和18.33%。另外,上市公司远望谷持有河南思维20%股份,公司19名高管、核心员工共计持股5%。
据悉,河南思维主要为铁路系统提供列车运行控制系统,盈利能力不俗。公司主导产品包括行车安全监测系统、LKJ安全管理及信息化系统等。来自铁道部及各路局的销售收入,在公司总收入中的占比超过八成。2012-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3亿元、4.36亿元和6.42亿元,对应净利润1.32亿元、1.53亿元和2.38亿元,吸金能力可见一斑。
然而,眼见着企业经营蒸蒸日上,上市前景清晰可见,第一大股东却无缘得见。2013年5月,河南思维第一大股东李立因突发性肺炎导致心肺功能衰竭而去世。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河南思维2011年年底完成股份制改造,2012年进入河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此间,正是公司筹备上市的关键期。据招股书披露,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去世前,李立因身体原因无法参与河南思维具体经营管理事务,授权郭洁出席股东大会。
由于李立生前未订立遗嘱,其所持公司33.34%的股份由配偶郭洁继承。2013年7月,郭洁继承李立的股份后,与李欣(董事长、第四大股东)、王卫平(第二大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共持有公司75%的股份,同为实际控制人。
十个人有八个亚健康
拟上市企业老板健康突变,并非个案。
“河南思维顺利过会,算是很幸运了。此前宁波建工跟盛通股份也都有过类似经历,前者是过会7个月才发行上市,后者则是等了三年重新上会。”北京一位投行人士向《金证券》记者坦言。
据悉,盛通股份董事长贾冬临于2007年10月19日去世,公司2008年7月25日被否,由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无奈只能等待36个月,并于2011年年初重新申报材料。而2011年8月16日上市的宁波建工,其董事长王宇凌因病在2010年4月去世。
最近的一个案例是小马奔腾,公司董事长李明因心梗在2014年1月去世,由于股份代持等纠纷,李明的遗孀与李明的姐姐及妹妹,上演“姑嫂斗”争夺控股权的狗血剧情,公司上市计划也随之搁浅。
“这两年IPO停停发发,对拟IPO企业老板来说,压力不是一般大。”苏南一位IPO撤单企业董事长老林(化名)对《金证券》记者感叹。
老林的企业在2013年IPO财务核查中主动撤单。他告诉记者,“公司因为行业不景气、业绩下滑才不得不退的。我的情况还算是好的,没有引入一家财务投资者,公司还是我自己说了算。”
“看看身边做IPO的朋友,都是忙得团团转。十个人有八个亚健康,还有两个不健康。”用老林的话说,他认识的一些拟IPO企业老板,愁得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像女明星全裸出镜”
“企业上市过程中,老板和高管真的很不容易。一旦启动上市,企业就像女明星全裸出镜一样。”一位去年上市的江苏企业董秘则向《金证券》记者抱怨,所有人包括竞争对手都会来看,有什么瑕疵很快就被翻找出来。我们有段时间就跟特战队员似的,到处奔波灭火。
老林(化名)也感叹,有些老板是跟PE机构有对赌协议的,公司老是上不了,PE机构就催着要现金补偿,或者卖掉企业套现。“以前IPO等待时间也就1-2年,但发行暂停后,很多企业都拖成了4-5年甚至更长,这里面的经济账单和心理煎熬肯定是加倍的。”
采访中《金证券》记者了解到,拟上市企业老板需面对的经济账单,主要有规范经营及补税、公关费用、中介机构费用、扩产投资等几方面。而被竞争对手举报、媒体过度关注也是拟上市公司普遍会遇到的头疼问题。
发审委审核较人性化
拟上市企业若遇到大股东过世情况,为确保上市不出大的变故,需要有效、及时应对。
河南思维和宁波建工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而且主要股东都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金证券》记者注意到,河南思维还在招股书中就花了3页篇幅,专门解释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一大股东变更后未对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王宇凌长期是宁波建工的实际控制人,去世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宁波建工股权20%左右。在王宇凌去世前一个月,其与徐文卫、潘信强、陈建国、陈贤华等7位宁波建工自然人股东,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并对协议各方如发生失踪、死亡等情况之后的表决方案作出规定。
不过,拟IPO筹备上市过程中大股东死亡,由继承人继承股权导致股权变动,情况毕竟很特殊。《金证券》记者了解到,发审委审核时会比较宽容,如果该种情况不会影响到实质发行条件,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可。
妥善安排股权应不测
大股东层面遇到不可抗的突然事件,往往给拟上市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变数,比如控股权纠纷(小马奔腾)、公司经营不确定性(盛通股份)等。怎样才能有效防御公司失控呢?
家族企业对股权进行必要优化,是不可或缺的。宁波建工案例中,公司股权较为分散,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约20%,其生病后就对股权做了安排,与其他7位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而盛通股份则是典型的家族企业,贾冬临是公司的创始人也是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50%的股权,贾冬临去世对公司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要回到正轨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如果公司股权结构、决策机制安排得当,内部管控水平较高,对老板或其他高管个人的依赖程度较低,即便股东、高管层面出现重大变故,也不会对公司IPO大业造成实质冲击。
实际上,创投机构对这一块也是高度重视。“挑选投资项目时,老板的人品、婚姻、健康都是考虑因素。”沪上一位创投机构的投资经理向《金证券》记者直言,如果企业对老板个人的能力很依赖,自己就会特别注意老板的年龄是否偏大,身体状况好不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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