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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05年12月12日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12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的提案:

  (1) 审议《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5年11月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4、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05年11月2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5、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05年12月5日至6日每日9:00?11:30、13:00?17:00

  (5)登记及联系地址:成都市锦里东路2号宏达大厦28楼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8?86141081 传真:028?86140372

  邮 编:610041 联系人:王延俊

  (6)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1月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日期:(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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