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股份(600195)公布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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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 04:51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全文披露<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意见》,于2005年7月2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告了《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向除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所有公司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特作出提示性公告如下: 本次要约收购所涉及股份情况:国有法人股要约价格为3.69元/股,要约收购数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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