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广东明珠回复上交所对公司2016年年报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对多个关联交易作出解释。近年来,广东明珠分别向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山汽车)和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顶矿业)提供了总计8亿元的巨额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3年。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这两家公司均为广东明珠的参股公司,且与广东明珠的股东及业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巨额借贷涉嫌关联交易

  自2014年起,广东明珠对云山汽车提供委托贷款3亿元,主要用于偿还云山汽车贷款及流动资金。截止报告期末,委托贷款余额为2亿元,2016年实现委托贷款收益合计1152万元。

  目前,广东明珠持有云山汽车15%的股权,是云山汽车的第三大股东。此外,云山汽车还是广东明珠的第一大客户,2016年,上市公司对云山汽车的销售额高达2711万元。

  广东明珠主营业务分别为贸易业务及实业投资业务,其贸易业务主要产品有建材、五金配件等。年报显示,广东明珠2016年贸易类产品收入7876.22万元,产生毛利517.19万元,第一大客户云山汽车贡献的2711万元销售额占广东明珠全年销售额的34.42%。

  广东明珠在回复中解释称,公司不是云山汽车控股股东,且未参与云山汽车的经营决策,以此否认与云山汽车的关联关系。

  然而,云山汽车除了参股公司、第一大客户及借贷方的三重身份,与广东明珠2016年的投资标的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富兴”)的法人为同一人,据此,上交所要求广东明珠说明与广东富兴的关系。

  云山汽车的控股股东为广东富兴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云山汽车47.73%的股份。同时,富兴摩托也持有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66.66%的股份,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均为徐毅坚。

  年报显示,广东明珠子公司广州阀门分期向广东富兴出资不超过5.6亿元,用于“经典名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筑款。广东富兴自出资的次月起按月以18%的年分配率向广州阀门分配利润,并自项目销售收入实现之月起逐月返还投资款,至36个月合作期限届满还清。截至2016年末,广州阀门累计对该项目投资3.05亿元。

  除了云山汽车,广东明珠也向大顶矿业提供了5亿元贷款,主要用于大顶矿业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年。与云山汽车一样,大顶矿业除了是广东明珠的借贷方,同时也是广东明珠的参股公司,目前,广东明珠持有大顶矿业19.9%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大顶矿业剩余的80.1%的股份由深圳市众益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益富”)持有。记者查阅广东明珠股东名录发现,众益富同时也是广东明珠第一大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安”)的持股股东。资料显示,众益富持有金信安40.99%的股份,与大股东所占的41.1%仅差0.11%的股份,而正是这0.11%的差距,众益富不被认定为金信安的实际控制人。

  也就是说,大顶矿业的所有股份都可追溯到广东明珠及其持股股东,但因为这0.11%的持股差距,广东明珠仍以“众益富不是金信安实际控制人”为由否认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收入疑点频遭问询

  获得巨额贷款的云山汽车与大顶矿业,其业绩不容乐观。

  根据云山汽车的经营情况,近三年营业利润均为负数。该公司2014年、2015年分别亏损3359.14万元、1544.99万元,2016年更亏损2981.49万元,同比下降92.98%。从账面来看,偿还贷款能力堪忧,但广东明珠回复称,云山汽车主要依赖政府补助,并于今年一月份获得6060万元补助资金,认为该贷款能按期收回。

  大顶矿业也同样处于大幅下滑的状态。广东明珠在回复函中披露,大顶矿业2014年、2015年营业利润分别为3.79亿元、4371.00万元,2016年营业利润再次大幅下跌到531.71万元,同比下降87.84%,与2014年的3.79亿元相比,已不在一个量级上。

  广东明珠2016年投资的广东富兴,净利润也持续亏损。据广东明珠披露,广东富兴2016年亏损274.44万元,2017年以来的各个月份也都亏损,截至4月份累计亏损511.68万元。

  除此之外,广东明珠贸易业务规模的收缩也引起上交所的注意。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亿元,其中贸易类业务规模收缩,实现营业收入7876.22万元,同比下降10.38%,营业毛利仅517.19万元,同比下跌20.47%。

  问询函中,上交所要求广东明珠结合国内贸易行业的现状及公司贸易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说明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是否拟逐步缩减贸易规模、是否拟对目前的主营业务进行调整。

  针对贸易业务,广东明珠的态度曾有过反复。

  2012年年报中,公司称通过巩固贸易客户,挖掘市场潜力,报告期内实现了贸易类业务的持续发展,贸易类实现营业收入2.68亿元,占总营收的92.80%。而仅在一年之后,公司在2013年年报中称,因为缩减贸易业务,总营业收入下降81.14%。2013年,贸易类业务营业收入为194.44万元,同比下降幅度高达99.27%。

  2014年,贸易类业务再次“起死回生”,公司称,通过增加贸易类业务量的扩展,报告期内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当年,广东明珠贸易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63.88万元,占总营收38.18%。2015年,广东明珠的贸易类业务继续升温,贸易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788.03万元,占总营收40.37%。

  然而,2016年公司贸易类业务规模再次收缩,上交所要求公司就此事作出解释。公司在回复函中则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有改变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及逐步缩减贸易规模的计划,但对于公司贸易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方向并未进一步展开说明。

责任编辑:冯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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