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北大医药等四家公司公告发现,其相关违规事实错综复杂,除北大医药系涉及股权代持隐瞒而将被处罚外,方正科技、方正证券、中国高科均多与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有关。
“处罚事先告知,不仅是对四家上市公司及其他违法主体之违法事实的阶段性确认,更是开启了后续几家公司中受害中小股东索赔维权的大门。”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介绍称,此前方正科技等四家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均已对其所在的律所有委托索赔记录,并办好了委托手续,后续将进入正式法律程序。
公开信息显示,北大医药信披违规主要内容为未及时履行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政泉控股、北大资源控股未及时将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事项告知上市公司北大医药,三方均存在过错,故证监会对三家主体均拟顶格处罚。
在方正科技公告中,相关主体的违法事实包括方正科技未按照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对于方正证券,则是方正集团等主体隐瞒关联关系,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未按规定报告关联关系;方正集团未将签署补充协议的相关情况告知方正证券,未配合方正证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而中国高科系2012年年报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导致信披违规。
对于方正系四家上市公司将被证监会顶格处罚,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表示,证监会后续的处罚将成为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的核心证据,除了证据问题,许峰提示投资者还应该注意买入卖出股票的相关时间点,以做到有的放矢。该律师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开信息分析后给出的四家公司股票索赔时间点为:
在2013年6月14日到2014年11月3日中午之间买入北大医药(000788)股票,并在2014年11月3日中午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在2015年7月15日之前任何时间买入方正证券(601901)股票(包括一级市场),并在2015年7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在2013年4月27日到2015年7月23日之前买入中国高科(600730)股票,并在2015年7月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在2003年1月1日到2015年11月20日之前买入方正科技(600601)股票,并在2015年11月2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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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骆珊珊 SF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