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9月26日消息,今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称,ST慧球涉及的一起重大诉讼已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
起诉书显示,ST慧球原实际控制人顾国平曾与上海躬盛约定转让其控制的6.66%ST慧球股份,但未能履行。ST慧球作为第三被告,被诉请承担合计15亿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月26日晨间上交所对ST慧球股票实施了停牌处理。
该起股权转让纠纷有三方被告,被告一是顾国平,被告二是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是广西慧球股份有限公司,即ST慧球。
起诉书称,2016年4月27日,ST慧球股东顾国平与上海躬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躬盛)签订《股权转让备忘录》《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顾国平将公司经营权及其所持有的6.66%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躬盛,转让对价为7亿元,分两次支付。上海躬盛将在达到合同款项时,支付顾国平3亿元,用于上海斐讯与ST慧球的资产重组。交割完成后,支付4亿元。
后来,由于重组事项面临资金困难,上海躬盛再次给顾国平提供借款1亿元人民币,签订《借款协议》。
协议签署完成后,上海躬盛支付了定金和借款,但顾国平未能将其实际控制的6.66%的股权过户给上海躬盛。按照合同约定,如果违约,顾国平应向上海躬盛双倍返还定金,还需支付该笔股份转让价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
因此,上海躬盛在起诉中要求,返还1亿元借款,赔偿14亿元违约责任。根据合同,上海斐讯对《股权转让备忘录》《经营权和股份转让协议书》《借款协议》项下所有条款实行连带担保,而ST慧球上述所有协议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上交所于9月23日向ST慧球发出了监管问询函,请公司向顾国平和上海躬盛核实上述事项是否属实,并在属实的情况下补充披露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同时核实对无限连带担保事项是否属实,并说明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ST慧球尚未对此作出回应。(新浪财经 彭苏平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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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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