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13日讯
3月13日晚间,*ST国恒(000594)发布201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公司自2012年4月14日起公告了19宗历史法律纠纷,对于部分法律纠纷公司仍在与相关当事人协商,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相关准则的要求对诉讼事项进行会计处理。截至公告日,上次业绩预告提及的5宗法律纠纷尚未协商解决;本业绩预测假设截至2014年4月14日相关5宗法律纠纷均未解决,若此期间内有法律纠纷得到解决,公司将根据相关协商进展及时调整业绩预测。
修正后公司预计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7000万元-350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449万元。
因公司2011年度及2012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假设相关5宗法律纠纷均已解决,预计公司2013年度仍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若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可能自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公司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两项立案稽查出具了事先告知书,公司尚未收到立案稽查最终结果,立案稽查最终结果对公司2013年盈利情况可能产生影响。本业绩预告无法包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最终结果对公司2013年度盈利的影响。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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