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9:45 中国证券网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在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贾松良先生、伍柏麟先生、王瑞飞先生、凌春华先生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康强电子继续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康强电子继续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不断增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继续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07年1-12月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7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制订的2007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证券投资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07年度公司证券投资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1、公司投资的长电科技股票为公司上市之前所持有。公司于2007年12月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严格按照中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的要求制订,符合监督部门的要求。
2、公司证券投资设有合理的审批程序,内部设立了严格的决策程序和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股票买卖情况、新股申购情况、盈亏情况、决策程序等进行审核,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
3、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07年度证券投资符合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部制度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内部监督严密,未发现证券投资违规行为。我们认为公司能抓住市场机会并取得良好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2007年度高管薪及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0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本次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07年度能严格按照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发放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方案主要是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业绩来确定其报酬,遵循了公司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同时,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可以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贡献。
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2008年3月27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