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7:29 中国证券网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
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
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
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
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
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对
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七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提供必要
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
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
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
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
务。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
股票。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