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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将如何影响股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3日 10:51 新华网

  证监会发布《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赵晓辉 陶俊洁)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21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该办法对创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创业板的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同时,考虑到中国资本市场现状和投资者的成熟程度,企业申请在创业板公开发行并上市,仍需达到规定的条件,以保证创业板的风险基本可控。

  ·证监会发布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全文)

  ·证监会对创业板规则征求意见稿作出起草说明

  == 《创业板规则》看点==

   证监会将专设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不兼任主板发审

  证监会将设置专门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人数将比主板发审委有所增加,行业专家比例增大,不兼任主板发审委员。此外,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强化保荐人作用。详细<<

   创业板初定四门槛:两年净利不少于1000万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设立四道“门槛”:两年净利不少于一千万元、股本不少于三千万元、主营业务突出、公司治理严格。详细<<

   创业板定位成长型企业IPO遵循三原则

  设立创业板市场将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其IPO办法将遵循借鉴境外经验、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市场化运作等三大原则。详细<<

   保荐人期限延长至3年

  对于创业板企业的保荐期限,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作了新的规定,在原先的基础上延长了一年,要求保荐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相关要求将纳入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

   两套准入盈利标准只需符合其一

  与之前两套草案相比,这次出台的管理办法在最受关注的准入门槛中设计了两套准入标准,只要符合其一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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