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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黑龙 公司及大股东债务重组浮出水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9:56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吕 东 今日,S*ST黑龙(600187)公告披露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的一系列资产债务重组事宜。 S*ST黑龙今日公告称,一、公司拟与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约定由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公司的所有资产和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和期后事项)。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城市土地开发、国有资产经营、城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注册资本33亿5千3佰万元人民币。截至2006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4.85亿元,净资产为33.55亿元,主要拥有土地使用权16.89亿元、房屋4.21亿元、道路9.12亿元、桥梁3.19亿元。为确保上述《资产及债务转让协议》的切实履行,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承诺以其公司及上述资产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拟与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向黑龙股份转让国中水务持有的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 LIMITED 100%股权。经双方协商同意, 并以评估的价值为基准确定。INTERCHINA WATER TREATMENT LIMITED 拥有的主要资产为: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水(昌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国水(马鞍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国中(汉中)石门供水有限公司80%股权。上述股权转让涉及到黑龙股份的境外投资,需要获得中国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 此外,S*ST黑龙同时公告称,公司接控股股东黑龙集团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7年5月16日与国中水务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向国中水务转让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黑龙股份70.21%的股份,共计229,725,000股国有法人股。国中水务的主营业务为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经双方协商同意, 拟转让股份的交易价格参照该股份的评估价值,由国中水务以承担黑龙集团公司债务的方式向黑龙集团公司支付转让对价,国中水务将承担黑龙集团公司不高于人民币3.5亿元的债务。由于黑龙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纠纷问题,黑龙集团公司持有的黑龙股份22,972.50万股法人股依据法院裁定已被全部冻结。经黑龙集团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协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已同意有条件的解除对黑龙股份有限公司22,972.50万股法人股的查封。 上述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国中水务将持有22,97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1%,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股份转让已触及要约收购的条件,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收购方还需按规定上报《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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