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获益反倾销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 12:10 中国证券报 | ||||||||
□实习记者 朱宇 湖南海利(资讯 行情 论坛)(600731)18日公告,商务部初裁决定,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存在倾销,自2005年6月16日起,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地的呋喃酚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这对公司生产呋喃酚的控股子公司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称,海利株洲化工于2004年6月16日代表国内呋喃酚产业向商务部正式提交了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书。商务部于2004年8月12日发布第41号立案公告,决定开始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目前,商务部的初裁认为上述产地的进口呋喃酚存在倾销,将向进口上述产地呋喃酚的经营者征收保证金。其中对美国FMC公司征收保证金比率为74.6%,其他美国公司为113.2%;日本公司和欧盟公司均为113.2%。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是(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资料显示,呋喃酚生产装置系公司发行上市和配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之一。公司持有海利株洲化工97.46%的股份,呋喃酚已成为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目前,呋喃酚生产销售占其主营业务收入70%以上。公司认为,国家商务部的有关初裁决定及采取的征收保证金措施,将有助于维护国内呋喃酚市场的正常秩序,对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有正面积极影响,目前,公司仍在等待商务部就此作出的终裁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