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原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微博]诉证监会一案目前已被法院正式受理,2月18日下午15时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核实确认。
杨剑波于2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证监会,请求法院撤销其2013年11月1日做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同日做出的(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在2月14日下午召开的例会上,回应杨剑波提起诉讼一事时表示,证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对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案,证监会在去年8月30日、11月1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进行过详细介绍,目前没有需要更新发布的内容。
证监会去年8月30日公布了对光大异常交易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此事件被定性为内幕交易与信息误导、内控缺失。证监会对四位相关决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处以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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