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反对债权司法管理(图)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3:56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新加坡3月7日电 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航油)7日对韩国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的司法管理申请予以反驳,认为司法管理不符合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中国航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本月4日,中国航油收到了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的司法管理申请。经向律师咨询后,中国航油认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完全
中国航油认为,司法管理不符合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包括债权人、小股东、潜在新投资者、中国航油或集团公司。本案一旦进入司法管理将会导致公司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得到的偿付与重组相比将会低得多,而股东将一无所获。而根据公司建议的方案进行债务重组是对各方(包括债权人及股东)的最佳选择。 中国航油表示,在举行司法管理听证会前,公司将继续致力于债务重组。公司相信目前的重组进程得到大多数债权人和股东的支持,他们对公司目前处境的理解更现实和理智。因此,公司决定通过新加坡最高法院全力抗辩此项司法管理申请,以使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此前有报道说,包括巴克莱银行在内的5个债权人因对中国航油的重组方案不满,将成立债务协商委员会,以便协助债权人与中国航油进行讨债谈判。但是,中国航油已明确表示不承认此类由债权人自发组成的组织。 去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因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现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而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债务重组。根据新加坡高等法院12月10日作出的裁决,中国航油已于今年1月24日提交了债务重组计划,并将在6月10日前召开债权人会议。 作者:张永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