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驳斥司法管理申请 坚持债务重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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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 02:32 每日经济新闻 | |||||||||
称司法管理对各债权人无益,坚持债务重组方案 索佩敏 NBD上海报道 针对SK能源亚洲公司向新加坡高等法院递交的司法管理申请,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发出声明表示,公司已经咨询了律师意见且认为,从法律角度看,公司完全有
中航油(新加坡)发言人云大卫也表示,SK所提出的司法管理将会降低中航油集团支持子公司重组的可能性,这对于各债权人毫无益处。 中航油(新加坡)认为,司法管理只会导致公司破产清算,而不是像SK认为的那样“有益于谈判”。债权人得到的偿付与重组相比将会低得多,而股东将一无所获。 因此,司法管理不符合各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包括债权人、小股东、潜在新投资者、新加坡公司或集团公司。 3月3日,刚刚起诉中航油的债权人SK,又突然向新加坡高庭申请把中航油交由司法管理,即由法院来为中航油(新加坡)委任司法管理人来处理公司的债务和重组问题,而不是如目前的由中航油集团委任的管理层参与方式来进行。SK在3日的文告中表示,委任司法管理人的做法,将提高任何拯救中航油的债务重组计划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这将有利于目前的谈判。 自从今年1月24日中航油(新加坡)公布其债务重组方案以来,已经遭到了包括渣打银行、SK在内的多家债权人的反对。此前有报道说,包括巴克莱银行在内的5个债权人因对中国航油的重组方案不满,将成立债务协商委员会,以便协助债权人与中国航油进行讨债谈判。 但是,中航油已明确表示不承认此类由债权人自发组成的组织,坚持根据公司所建议的方案进行债务重组是对所有各方(包括债权人及股东)最佳的选择,并表示公司将按计划就重组方案与债权人进行进一步沟通。 云大卫表示,公司已经收到债权人提出的反馈意见,“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债权人还是支持重组的,只是在目前重组的具体方式,例如先期赔付比率等问题上存在分歧。”他表示,公司会对债权人的意见给予适当考虑。SK所提出的司法管理将会降低中航油集团支持子公司重组的可能性,这对于各债权人毫无益处。 中航油(新加坡)一位内部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目前集团正全力帮助子公司重组,一旦实施司法管理,恐怕集团难以继续支持债务重组,因为集团不太可能将自己投入的重组资金交由别的管理者来处理。而如果中航油(新加坡)得不到集团的支持,公司将会面临困境。 这位内部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中航油的客户还愿意跟中航油做生意主要是因为有中航油集团的支持,如果集团不支持,子公司将难以继续开展业务。” 同时,集团一旦退出重组,新的投资者如淡马锡也会考虑是否投资参与重组。此前有媒体分析,吸引新的投资者参与重组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中航油集团在中国国内所拥有的航油垄断权。 据了解,新加坡高等法院将于4月1日就SK的申请书举行听证会。云大卫表示,“我们已经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并对于驳回司法管理申请很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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