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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电网的垄断制约了改革的推进(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9:44 顶点财经

  发电企业利润将大幅下滑,危机仍可能再次发生

  2007年合同煤价格上涨8-10%,2007年第三季度没有了第二轮煤电联动的同比因素后,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开始加大。我们跟踪的24家火电企业在2007年第三季度有15家出现了净利润同比下降2-10%,单季平均毛利率由2006年的21.7%下降至19.2%。2008年合同煤又上涨了10%,市场煤的涨幅在1月份更是疯狂(图表1)。我们预计2008年一季度火电企业将全部出现利润下滑,幅度在10-20%,将有部分地方火电上市公司出现亏损。

  在这样的盈利状况下,发电企业很难大量采购高价电煤,电煤库存不足的情况将会持续。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的电力供需增长情况将不同于往年,电力装机增长率(8-10%)将低于用电需求增长率(12-13%),2008年中后期将可能出现电力供应偏紧(图表2)。如果不通过煤电联动改善电厂盈利状况,电厂电煤库存不足的情况的持续会加剧电力供需矛盾,并在用电高峰期出现新一轮电荒。

  电力危机反应深层次问题

  我们认为,实行煤电联动是短期解决煤电矛盾、防止电荒再次出现的手段,但并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电荒反应的深层次问题在于:

  第一、缺乏对能源行业的市场改革进行全面统一的规划和管理。煤炭行业的市场化进程显然快于电力行业,简单地说就是“市场煤”和“计划电”。到目前为止煤炭行业已基本实现全面市场化,而电力改革仅打破了发电端的垄断,电网的垄断尚未打破,价格的市场化不能推进。煤炭和电力的市场化改革不同步,已经打破垄断的发电企业夹在“市场化的煤”和“垄断的电网”之间,遵守的又是计划经济的定价原则,这种尴尬扭曲的地位导致发电企业应对风险的手段很单一(也并不非常有效),那就是控制电煤库存,这是本次电力危机的根本原因。

  第二、缺乏全面公平的能源价格决定机制,来平衡市场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矛盾、资源稀缺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矛盾。此次为控制CPI涨幅而限制电价,只有发电企业在承担这个代价,煤炭价格还在飞涨,电网公司毫发未损。建立全面完整的能源价格决定机制需要考虑到平衡能源产业链各环节的利益公平分配问题,在发生“市场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矛盾、资源稀缺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的矛盾”时,需要能源产业链各环节共同承担社会责任,而不仅仅只是该产业链上的某一环节。

  加快电力改革,打破电网垄断

  我们认为,应该加快电力改革,打破电网垄断,真正形成竞争性的电力市场,从而理顺煤电改革不同步所造成的扭曲关系。我们在此需要回顾一下从2002年开始的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2年4月11日,国务院印发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标志着酝酿已久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开始进入实施阶段。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主要任务是: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制,初步建立竞争、开放的区域电力市场,实行新的电价机制,制定发电排放的环境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电源发展的新机制;发展发电企业向大户直接供电的试点,改变电网企业独家够买电力的格局;继续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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