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港股通

  港交所早前建议设立创新板,容许‘同股不同权’,以吸纳科技网络或初创企业赴港上市。有关的框架咨询上周五结束,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及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不约而同在今天召开记者会,阐述立场。整理下发现,双方在三大问题上,恰好代表着正反意见,各有不同理据。

  梁伯韬认为香港不可故步自封,白白错失机遇,建议接受同股不同权的内地科网企业来港上市。(何敬熹摄)

  交锋点一、‘同股不同权’会影响港股市场质素吗?

  有‘红筹之父’的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主席梁伯韬表示,‘创新主板’除了公司管治架构不同外,跟现时的主板上市要求没有大分别,而且他们建议初期要在创新主板上市,市值起码达80亿港元,相信达这个规模的公司,一般已经有比较成熟的业务模式。他又承认,引入‘同股不同权’可能增加了风险,但认为自己当年搞红筹股也有很多人批评,但现时成绩‘有目共睹’。‘这个世界本身就不是完美,完全无风险的。要完全无风险、完美才做投资,不如回家睡觉。’梁伯韬说。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柏伟智则认为,引入‘同股不同权’会令基金经理难以履行对客户的授信责任,包括投票以影响公司治理等。他强调,‘同股同权’确保所有股东获公平对待,令公司经济利益和控制权成正比,是确保管理层向所有股东负责的重要机制。而且即使另设‘创新主板’供‘同股不同权’上市,但出问题始终会影响到整个港股市场的声誉。

  阿里巴巴主席马云称,因香港上市条例不容许‘同股不同权’,最后弃香港,改赴美国上市。(路透社)

  交锋点二、要‘同股不同权’才吸引到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

  梁伯韬强调,不少初创公司的创办人在引入更多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下,拥有的股权占比被大幅削减,不利新创公司的长远稳定发展。他又以自己投资京东的经验,指京东创办人刘强东于上市前都没有控股权,但投资者认同刘强东对公司的贡献,所以同意刘强东获得更多股份和特权,而京东于上市后的管治亦未有出现太大问题。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行政总裁黄王慈明则称,港交所咨询文件似乎假设唯有引入‘不同投票权’的架构才能吸引新经济行业来港上市,但他们观察到,也有不少新经济公司,以同股同权的方式来港上市,不同意要在这关键问题上退让。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柏伟智也表示,提高企业管治、提高透明度和牺牲部份公司决策的投票权,是企业上市集资的合理代价。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认为港交所不应容许‘同股不同权’,以保障投资者。(路透社)

  交锋点三、‘同股不同权’下,如何保护散户?

  梁伯韬认为,投资者不是每一次都要用监管保护,最好的方法是教育投资者他们去控制风险,即使主板采用较严格的治理标准,一样有‘老千股’出现,现时港交所建议用另一个板去推行‘同股不同权’,已较可令投资者明白,跟原有的主板投资风险可能有所不同。他质疑,既然是投资者本身想投资这些新经济股票,设立太多的限制未必恰当。

  柏智伟则表示,投资者渴望投资于新经济公司,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相信这些公司可以带来更多回报,但投资市场的定律是风险和回报成正比,这些高风险的企业未必适合散户投资。他指,散户跟专业投资者不同,很多都不会做资料搜集,而且没有分散风险的概念,散户随时遭受到远超自己承受能力的损失。

责任编辑:马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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