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20:29 财华社

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布,于2017年12月21日,集团与华润租赁订立新安融资租赁协议,据此华润租赁(买方)同意向南京发展、林州新创、汝阳协鑫、汝州协鑫及庄浪光原(该等卖方,均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购买新安租赁资产,总代价为人民币4.68亿元;及于收购后,华润租赁(作为出租人)同意将新安租赁资产出租予公司间接全资附属新安协鑫(作为承租人),为期九年,租金总额估计为约人民币6.336亿元。

此外,根据新安融资租赁协议,新安协鑫同意向华润租赁支付融资租赁服务费人民币936.38万元。

公司亦于过往12个月内与华润租赁订立过往融资租赁协议。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新安融资租赁协议及过往融资租赁协议将合并为公司的一连串交易。



(责任编辑:f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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