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8月21日17:23 财华社

  新昌集团控股(00404-HK)公布,兹提述公司2015年11月4日至2017年8月14日之间刊发内容有关1亿美元到期的6厘可换股债券及向2017年可换股债券的持有人发出通知,知会事件发生和持有人于2017年8月11日赎回可换股债券的权利。

  于2017年8月11日公司已按相当于尚未偿还本金额的100%加所产生及为支付利息30.758美元的赎回价为263.08万美元。公司认为赎回不会对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已向港交所申请撤销2017年可换股债券的上市地位,预计将在2017年8月25日营业时间结束生效。

责任编辑:卢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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