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周四重新开庭

2012年11月20日 16:52  新浪财经 微博

  新浪财经讯 11月20日消息,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重新开庭,将于11月22日(本周四)在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该案代理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对新浪财经表示,本次诉讼涉及两位中小投资者,合计索赔金额700多万。

  他透露其余受理的近70位中小投资者的诉讼,将在本案结果之后再决定下一步动作。张远忠表示,希望法院能够展示举证期已申请法庭调取的两个对该案关键的证据,一个是黄光裕内幕交易的股票账户明细,借以与股民账户进行比对,证明黄光裕内幕交易行为与股价移动存在的因果关系;另一个则是法庭对股民损失的鉴定报告。

  他认为上述两大证据对于证明内幕交易与投资者的交易行为的因果关系和损失因果关系有重要意义。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

  2011年9月两股民委托张远忠对黄光裕内幕交易提起民事赔偿,一审开庭不到半小时,因原告对举证期限届满之后提交的证据和追加的索赔数额均不认可,法院宣布休庭。这是我国首例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

  据起诉状,原告善意出卖股票的行为与黄光裕等人购买股票的行为是同一时间的反向交易,其损失与黄光裕的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证券法》第76条第3款关于“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黄光裕理应赔偿李某的损失。

  今年7月该案在北京二中院再次开庭审理,索赔金额追加至700余万元。被告代理律师称原告证据链无法证明股民损失和黄光裕内幕交易存在因果关系,原告损失主要是由系统风险所致。庭上并未宣判。

  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如何判备受关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纠纷长期不予立案,此次立案在国内尚属首次,一旦股民原告获得法院支持,将有大量投资人会跟进提出索赔诉求。(王霄 发自上海)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 新闻张高丽不再兼任天津市委书记 孙春兰兼任
  • 体育欧冠-切尔西0-3尤文 梅西2球巴萨3-0
  • 娱乐周星驰新片定名发海报预告春节献映
  • 财经新浪金麒麟论坛 任志强:调控影响幸福
  • 科技惠普因子公司会计欺诈减记88亿美元资产
  • 博客宁夏地震现场(图) 非城女嘉宾目的不纯?
  • 读书林彪最爱的少女为何最终惨死于他手中
  • 教育男硕士为求职花万元整容 称可扫除障碍
  • 育儿英国4成婆媳关系紧张因孙子引分歧
  • 罗善强:不要错误地把股票卖在了底部
  • 安邦智库:中国产业发展道路处于十字路口
  • 叶檀:明后两年中小企业将大规模倒闭
  • 陈思进:为何房地产热会引发金融危机
  • 黄鸣:店商转型不能简单复制传统电商
  • 张化桥:小微贷款的基础设施在哪里
  • 张明:2013年中国货币政策的基调
  • 辜胜阻:三个平等是十八大重大创新
  • 王巍:犹太金融阴谋论的起源
  • 尹中立:美国楼市复苏将打压中国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