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记者 李玫) 市场关注的基金泰和分红问题终于有了结论,基金泰和今年初终于可以分红了!
历经波折,1月8日召开的泰和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持有人大会通过有关决议,为基金 泰和在一年内多次分红扫清了法律障碍。这一决议的通过,更使得这只2000年中期在我国首次实现中期分红的基金能够在2001年初再度分配其2000年度的收益。这对于其持有人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基金泰和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博]昨日刊登了此次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同时披露,基金契约的这一修改已经报请中国证监会批准。至此,基金泰和也成为我国首只在契约中规定“每年至少可以分配一次”的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泰和今年1月2日公布净值周报时与其它基金一起公布了2000年度拟分配方案(未经审计)。泰和每单位拟分配0.147元。截至昨日,基金泰和收盘报1.13元。
2000年中期,基金泰和进行了我国基金业界的首次中期分红,但该基金契约显示,“每年分配一次”。基金泰和能否在2001年初再度分配2000年收益成为一个新问题。
去年11月24日,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就修改有关契约,将“每年分配一次”改成“每年至少分配一次”的议案召开了第一届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但是,由于这次会议的表决方式限定,赞成修改契约的投资人投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投票者视为弃权,而真正参加投票的份额仅2.95亿份,占基金总份数的14.77%,未超过半数,因此没有通过决议。
此后的12月26日,基金泰和管理人再度公告,于2001年1月8日召开第二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同一决议,不过计票方式有所修改———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投出有效票者视为出席了此次会议;而未在规定时间投票者则视为未出席此次会议。由此,尽管此次投票的份额与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相差不多,仅3.22亿份不到,但由于所有有效投票者均投了赞成票,所以议案得以通过。(上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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