梗概:今天(3月1日)嘉宝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下发的应诉通知书,有两名投资者要求公司对虚假信息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栏目记者日前走访了代理这一诉讼的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
今天嘉宝实业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接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下发的应诉通知书,有两名投资者要求公司对虚假信息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栏目记者日前走访
了代理这一诉讼的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规模并不大,可自从刊登了征集代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案件诉讼委托的启事,这里的电话成了热线。我们刚刚来到这里,又有一个电话打了进来。“这位先生,您可以先把您的联系方法留给我们,然后我们会在本周内,把您要了解的详细信息都寄给您。您想起诉嘉宝实业让它赔偿您的损失。我们给您寄去的信息单里面也具体告诉您应该做哪些准备,这样好吧?”
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杨敏也对记者介绍说,自从律师事务所刊登委托代理书以后,电话特别多,估计有470多人打来电话。
那么目前诉讼进展情况如何呢?记者采访了上海市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他介绍说,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在1月29日接受了第一批起诉“圣方科技”投资者的诉讼一共5件,第二批大概100多件最近也会送过去。2月2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他代理的一起“嘉宝实业”股东诉嘉宝公司的起诉,第二批大概也有100多人最近准备送过去。法院对此事的态度还是“单独立案、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假如上市公司无力承担民事赔偿,投资者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宋一欣认为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它有财产可以执行,执行以后又发生了另外一个问题,上市公司的财产不完全是违规者的财产,这样将来就会出现一个相配套的制度,就是“股东代表诉讼”。这个“股东代表诉讼”就是上市公司支付了赔偿款以后,要求违规的股东或董事把这些赔偿款再付到上市公司来。第二种情况是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假如你现在还是股东的话,那么如果这个公司破产,你就是最后一个清偿程序;如果你已经把这个股票抛掉了,那么你连这个机会都没有了。
据了解,1998年嘉宝实业上市不久,就涉嫌违规买卖股票,同时还存在虚假陈述等问题,并因此在2000年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通报批评。那么作为诉讼的被告“嘉宝实业”目前情况怎么样呢?
记者: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如何?利润主要来自哪里?
孙红良(嘉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公司的经营状况一切正常,并没有受到诉讼等其它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利润来源主要来自于三个电子控股企业和两个房地产公司。
记者:公司目前对这起诉讼作了哪些准备?
孙红良:公司正在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积极应诉。
记者:你对公司有可能面临的赔偿怎么看?
孙红良:这个赔偿是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对上市公司今后的发展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2000年度已经亏损,2001年已经预亏,如果2002年因为股东赔偿这个问题而导致亏损的话,那么对公司的新、老股东都是十分不利的。具体的因为这个赔偿结果还没出来,所以影响到底到什么程度,目前还没有办法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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