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04月23日 03:51 证券时报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5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鱼跃医疗是一家以提供家用医疗器械、医用临床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医疗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研发、制造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及提供相关解决方案是公司核心业务,也是公司主要业绩来源。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集中在呼吸制氧、糖尿病护理、感染控制解决方案、家用类电子检测及体外诊断、急救与临床及康复器械等业务领域。

  遵循“创新重塑医疗器械”的战略,公司以消费者为核心,在持续发展血压监测、体温监测、中医设备、手术器械等基石业务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呼吸与制氧、血糖及POCT、消毒感控三大核心赛道不断拓展,并对急救、眼科、智能康复等高潜力业务进行积极孵化。

  近年来,随着公司品牌形象的优化、生产研发能力的加强、并购整合能力的提升、海内外销售的不断突破,各产品业务规模的扩大与产品品类的扩展,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公司已成为了国内医疗器械行业的领先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于2021年2月23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50,2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最高成交价为28.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49,944,093.99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2年2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52,3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9.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4,910,020.9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1年2月23日至2022年1月28日。

  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0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2.5元/股,为公司截至2021年5月31日回购股份均价(28.34元/股)的79.3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6,622,222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预计不超过42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2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及规则落实自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8.87%,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4.3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医疗器械业务、软件产品研发和销售业务以及医疗器械用压缩泵;主要事项包括:信息披露管理、财务管理、质量控制与生产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印章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净利润、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净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净利润的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净利润的5%但小于1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净利润的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1.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概述

  (1)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3、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5、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已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除了按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外,先后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多项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经营管理、融资担保、投资管理、关联交易、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3)公司内部审计的设立,人员配备及工作的主要情况

  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门审计人员,负责执行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内部审计人员均要求具备会计等专业知识,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行。在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与指导下,审计部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方式,对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重大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审计、核查,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做的工作及成效

  2021 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梳理完善现有的内控体系,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内控培训;同时,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内部控制重点控制活动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2)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较为规范和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公司通过委派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同时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对控股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委派的财务人员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ERP系统,从生产、采购、销售、财务统一管理,使公司对控股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各子公司进行内部审查。

  (3)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5)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注重使用效益。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监督等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6)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公司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规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7)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档案管理、信息的保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电子邮箱等投资者沟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该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2021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SHAA1010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利润(母公司)为人民币1,765,123,595.7元,提取盈余公积金0元,减去报告期内现金分红297,037,993.80元和留存收益调整3,800,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345,354,183.06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809,639,784.96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截至2022年2月8日,公司前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852,383股,其中6,622,216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25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一2021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2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本披露日,剩余6,230,167股公司股票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 2022-01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信永中和为我公司提供了2021年度审计服务,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28年,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富根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业务逾20年,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严卫先生,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市场定价,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完成 2021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2021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通过了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的概述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60万元,与苏州日精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日精”)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与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阳电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354.42万元,与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美诺医疗”)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33.36万元。

  2、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4、审批程序

  对于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宜,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其中:

  关于《与苏州日精仪器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赵帅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郑洪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关于《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于春、万遂人、王千华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万东医疗

  (1)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12日在北京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胡自强,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3379674X4,注册资本54,081.6199万元,经营范围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机器设备安装、维修;劳务服务;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I、II类医疗器械;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医疗器械制造;销售III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III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如下,2020年底资产总额为285,975.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8,281.64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13,190.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66.7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9月底资产总额为281,366.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3,327.92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80,070.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31.20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万东医疗是本公司董事长吴群、公司董事郑洪喆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万东医疗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苏州日精

  (1)苏州日精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45%,该公司于1997年4月10日在苏州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克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608206904P,注册资本为161万美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血压计(二类普通诊察器械)。生产、销售:电平表、三用表和SMT线路板搭载等产品、驻波比测量表、稳压电源、闭路电视摄像机零件及电脑周边部件组装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苏州日精2021年度财务数据:2021年底资产总额为3,602.07万元,净资产为1,102.37万元,营业收入为8,117.14万元,净利润为94.8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过苏州德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3)关联关系:苏州日精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赵帅担任董事的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因此苏州日精是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河阳电镀

  (1)丹阳市河阳电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01日在丹阳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欧阳东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MA1T7DRHXM,注册号为321181000332112,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配件电镀加工、五金件生产加工,医疗器械及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阳电镀2021年度财务数据:2021年底资产总额为1,994.97万元,净资产为906.96万元,营业收入为1,876.86万元,净利润为-42.46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河阳电镀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光明的一致行动人冷美华全资控股的公司,因此河阳电镀系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美诺医疗

  (1)Amsino Medical Group Company Limited成立于2005年 4月8日,是全球领先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跨国医疗集团公司,主要生产并经销以感染控制、抗菌涂层和安全无针为核心技术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系列产品,并在国际医疗行业建立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良好市场声誉。

  (2)美诺医疗2021年度财务数据:2021年底资产总额为104,437.39万元,净资产为37,505.66 万元,营业收入为87,767.95万元,净利润为1,078.7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美诺医疗的股东之一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美诺医疗也是本公司董事长吴群、公司董事郑洪喆担任董事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美诺医疗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云南白药

  (1)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11月30日在云南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明辉,注册资本:104139.9718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1652214XX,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中药材、生物制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饮料、特种劳保防护用品、非家用纺织成品、日化用品、化妆品、户外用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橡胶膏剂、贴膏剂、消毒产品、电子和数码产品的销售;信息技术、科技及经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物业经营管理(凭资质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如下:2021年底资产总额为5,229,276.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22,613.6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637,391.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362.16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云南白药5.56%的股份,本公司董事长吴群先生为云南白药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云南白药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综合各关联人的财务状况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总体良好,相关交易均能正常履约。

  三、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定价政策

  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股东利益等现象。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集团资源优化配置的整体要求。

  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2、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价格,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十二个月内。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1年以下)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1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5、授权及授权期限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审批程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获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下转B27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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