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彭艳秋
3月18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深化小微金融服务。实施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应用“贷款码”,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持续开展首贷户拓展专项行动,深化小微企业贷款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扩大融资覆盖面,提升融资便利度。支持证券经营机构探索以降低服务费率等方式优化对涉农经营主体的服务。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推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扩面增量。公平精准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授信业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支持温州市深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探索在示范区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上先行先试。鼓励台州市进一步深化专注实体、深耕小微、精准供给、稳定运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支持宁波市持续发挥数字技术优势,面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主体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和支付服务。
《意见》提出,助力低收入群体增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流动商贩、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创业人群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对进城务工农民的金融服务,推动低收入群体增收。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更加符合其多样化需求的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稳定器”作用。推动落实各项金融惠企政策,深化保险替代保证金机制和常态化保就业保市场主体融资支持机制。发挥金融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信托。
《意见》提出,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高水平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打造财富管理高地。在依法合规、商业自愿基础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浙江发起设立理财子公司。支持公募基金公司落户浙江。鼓励本地经营机构做优公募基金投资顾问服务,发挥财富管理功能。支持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投资基金、理财产品、信托等多元化金融产品,构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多样化财富管理体系。
责任编辑:王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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