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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率是房地产税的关键性问题

  【言为心声】

  征收房地产税大方向确定之后,如何确定房地产税的税率是关键性问题。

  乔新生

  财政部长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明确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笔者认为,财政部长的文章提供的信息非常明确,那就是我国房地产税的征税原则基本确定,下一步就是要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制定房地产税法,确保我国房地产税严格依法征收。

  首先,我国房地产税坚持“立法先行”的原则。房地产税收立法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房地产税法,将现有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法律化;还有一种则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全面整合现有的房地产税收规则,从而使我国房地产税收立法系统化。

  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国制定的房地产税法律制度,不是房产税法律制度,因为财政部长在文章中使用的是“房地产税立法”概念,换句话说,既要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进行评估,也要对“房地产”征税,而不仅仅是对住房征税。把房地产税简单理解为房产税是不科学的,房地产既包括住房,也包括土地,房地产税评估当然既包括住房价值评估,同时也包括土地的价值评估。在价值评估的过程中,究竟是分开评估,还是房地产统一评估,这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其次,“充分授权”的基本原则。房地产征税既包括房地产评估环节,同时也包括房地产税收征管环节。房地产评估环节与房地产税收征管环节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在房地产税法实施过程中,坚持“充分授权”的原则,实际上就是授权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充分授权房地产税收征管部门,根据房地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在许多国家都属于“地方税”,房地产税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息息相关。如果政府征收房地产税数额相对较多,那么,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就会相对较多;反过来,如果房地产税征收相对较少,那么,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就会相对较少。因此,“充分授权”究竟是授权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还是授权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确定房地产税率,所有这些,都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

  第三,“分步推进”原则。征收房地产税是一个系统工程,财政部长在文章中明确指出“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改革任务”。这说明财政部已经制定了相关时间表。

  征收房地产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房地产税法;授权地方政府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确定房地产征税范围;针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制定具体的征税办法,并且张榜公布。在此之前,财政部有可能会提请中央政府修改或者废止现有房地产市场领域的税收政策和行政法规,从而确保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房地产税法得以贯彻落实。

  部分学者担心,征收房地产税之后,可能会导致居民负担增加。这种担心不无道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房地产税法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工薪阶层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减轻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

  征收房地产税大方向确定之后,如何确定房地产税的税率是关键性问题。如果房地产税率不合理,那么,有可能会导致消费住房居民成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这样做不利于解决我国房地产市场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之所以强调立法先行,就是要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防止房地产税法的实施引发新的社会不平衡现象。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李坚 SF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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