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非非】

  日本之所以能在近代迅速现代化,是因为在他们的传统政治中,早已具备了一些现代元素。

  蔡非

  

  1890年,一位异国王储来到日本访问。日本政府非常重视,特派官员专程到长崎迎候王子一行,同时下令港内商船一律不准停泊,其余舰船高悬客人本国国旗以示欢迎。

  因为这位王子名叫尼古拉·亚历山德罗维奇·罗曼诺夫,未来他会登上俄国沙皇皇位,成为这个拥有世界最庞大军队的国家的领导人。

  当时,日本明治维新已经20多年,但在邻国和欧洲眼里仍然孱弱。日本小心翼翼地招待着俄国皇储,沿途派警察严密护卫,唯恐出什么岔子。

  然而越怕什么越来什么。皇储在日本城市大津坐人力车时,一名负责护卫的警察突然用刀劈向他的头部,幸好伤势不重,皇储下车逃跑,刺客在追杀中被打倒抓住。这件事在历史上被称为“大津事件”。

  刺杀的警察叫津田三藏。他是一名极端仇俄分子,他认为尼古拉来访其实是想为进攻日本做准备,所以实施了刺杀行动。

  日本政府的难堪和恐惧可想而知,他们迅速采取措施,力图消除事件影响。除了以外交方式道歉、抚慰外,日本还需要迅速严厉地审判凶手,来平息俄国的愤怒。

  问题是:津田毕竟没有杀死皇储,不过是谋杀未遂,按日本当时的法律,津田只能被判无期徒刑。这样俄国人岂会满意?

  于是日本内阁的大臣们向日本大审院和特别法庭的法官们施加压力,要求将此案定性为“加害皇室之罪”,这样就可以合法地判处死刑,来平息俄国人的愤怒。

  但大审院院长儿岛惟谦却否决了内阁的要求。他认为“加害皇室之罪”只适用于保护日本皇室成员人身安全,而非访日的外国皇室成员!

  据说他当时面对质问——若因此导致日本亡国灭种怎么办,儿岛惟谦说:“日本若因此而亡国,那就让它亡国吧,至少世人将记得日本曾是一个司法独立的国家。”

  最终津田还是没死,儿岛惟谦的雕像至今树立在日本爱媛县宇和岛城。而俄国正式和日本开战却是14年后的事情了。

  而日本还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在“大津事件”的推动下,大英帝国和日本达成协议,在1899年全面废除英国人在日的治外法权和领事裁判权。注意,达成协议的时间是在甲午战争开战2周以前。

  为什么要讲这件事呢?因为我想到中国历史上一个相似的案件:登州阿云案。

  宋神宗年间,山东登州一名叫阿云的女子,在母亲死后由尊长作主,将其与一韦姓男子订婚。但阿云嫌韦某长相丑陋,便趁其晚上独自就寝于田舍之时带刀前去杀他。结果黑暗中却没杀成,只伤了韦某一个手指就慌忙逃跑。

  然后在官府审讯时,阿云在没有用刑前就把罪行和动机全部吐露,这在当时来说,算是自首。

  关于对阿云的审判,宋朝官员们却分成了两派,争执良久。

  以王安石为代表的新党主张:阿云订婚之时,尚在为其母服丧期未满之时,故阿云与韦某所订婚约之夫妻关系不能成立,应以普通谋杀未遂罪判处,另外阿云有自首情节,所以最后应该判处流刑。而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则认为:阿云谋杀亲夫,违背了自古以来的传统,碰触了儒家道德的底线,所以应该判处阿云绞刑。新旧两党为了一个小女子的性命在朝廷上互相攻击,耗日时久。最终,还是宋神宗和了稀泥,用皇权免除了阿云死罪。阿云死里逃生,被流放边关,又得大赦,最终结婚生子,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这在现代人看来,明显都会认为司马光旧党们不对,他们这是“春秋断狱”,即不按照法律,而按照儒家经义精神来决断刑狱,跟今天某些国家直接用教法代替国法是一回事。

  而事情还没完,十几年之后,司马光当上了宰相,再次将这案子提了起来,重新审判,并以谋杀亲夫之罪名将已经为人母的阿云斩首。得遂心愿。

  这两件案子相隔了800年,都是行政干预司法,侵犯司法独立性的典型。不同的却是结果。中日两国现今制度仍然是截然不同,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至今仍然摆在各大书店里,影响着一代代商界、政界和学界领导人。

  在牛津通识读本《现代日本》一书中,英国史学家认为:日本之所以在近代迅速能现代化成功,是因为在他们的传统政治中,早已具备了一些现代元素。而反观中国近代,在现代化路程中经历了洋务运动,戊戍变法,辛亥革命......一系列苦难。司马光等历代名臣遗留下的某些财产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呢?

  (作者系武汉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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